媒体专访
《广州日报》2009年12月31日报道
链接网址: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12/31/content_817320.htm
帮人生仔 赔上子宫
时间: 2009-12-3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启达、廖嘉明
“代孕”现象的管理约束处于法律灰色地带 不少代孕妈妈因为没有保障付出惨重代价
今日关键词 “代孕”妈妈
近日,本报连续推出多篇关于“代孕”社会现象的报道,揭秘“代孕妈妈”背后的真实生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详见本报12月28日A15版、12月25日A19版)昨日,记者先后专访了代孕网站负责人、深圳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代孕之后的社会困局。
现实 “代妈”与家庭“老死不相见”
据某“代孕”网站负责人樊某华讲述了一宗他亲历的代孕案例:今年27岁的李芳(化名),最近不停地联系她曾经合作过的代孕中介负责人,因为她想把孩子要回来。
当时22岁的李芳,因为父亲生病,作为长女,为解决医疗费,她狠下心来成为一名代孕妈妈,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她为“客户”生了一对很漂亮的龙凤胎,她因此而获得了20万元的报酬。随着父亲病情好转,李芳嫁作他人妇,并育有一子。
今年3月,儿子意外去世,丈夫也因此与她离婚。“我现在没有别的想法了,我也不想再结婚嫁人了,我把20万元还给那家人,我只求他们还我一个小孩,无论是男还是女,毕竟,我也是他们的亲生母亲,不是吗?”李芳不停地说。
李芳的要求在樊某华看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代孕行业有一个潜规则:小孩生下来以后,客户的所有资料要当面烧毁。”樊某华说,因为李芳是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代孕的,所以很容易产生纠纷。因此,行业内,代孕妈妈与客户之间都是“零交流”的,代孕妈妈不会知道客户任何资料。那么,发生意外时,代孕妈妈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樊某华表示,基本上都是中介自行解决。
个案 代孕妈妈转身变身“月嫂”
樊某华告诉记者,他所接触的代孕妈妈自身情况各异,还债或创业是她们成为“代妈”的两个主要原因。晓晴(化名),可能是其中一个“成功”的例子。2004年,刚毕业没多久的她,跟亲戚朋友借了二十几万元做饮食生意,开了一家餐馆,没想到一下就亏了。一年后,外形亮丽的她成了一名代孕妈妈,而且是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
生下小孩以后,晓晴再一次做起了饮食生意,不过这次开的却是西餐厅。晓晴说,现在她的西餐厅已经拥有3家分店,她是别人眼中的老板娘。
丽娟则是一个不幸的代孕妈妈,因为就是在这个月,丽娟所代孕的孩子出生了,不幸的是,丽娟的子宫也没了。“一般‘代妈’都会选择剖腹产的方式,但是丽娟姐已经顺产生过两个小孩了,所以就坚持这次也顺产,这个是客户也同意了的,但是不幸的是,在顺产的过程中,医生说如果既要保住胎儿又要保住代妈的生命的话,只能把子宫切除。”樊某华说。据说,后来代孕网站给丽娟赔了15万元,当作以后无法生育的补偿。
而这其中更多的是代孕妈妈在完成生产程序后,代孕家庭夫妇看中代孕妈妈与孩子之间的一些感情,于是高薪聘请代孕妈妈做孩子的“月嫂”,一般来说,很多代孕妈妈也乐意这样来做,一来是想有机会看一看让自己怀胎十月的孩子的成长,二来也是一个心理安慰。代孕妈妈小青(化名)是最近变身“月嫂”的,她目前的月工资是6000元。
问题 代孕妈妈权益没有保障
帮人代孕遭“跑单”
据深圳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赵丽丽讲述,目前深圳因代孕引发的法律诉讼案件还很少,她曾在今年3月份处理过一宗代孕诉讼案。
来自湖北的24岁的大学毕业生林某在工作上不太顺利,一名原籍在广州的香港商人夫妇通过朋友找到小林希望她能为他们代孕生子,其中这位商人的太太还做了小林大半年的工作,最后小林同意为这对夫妇代孕,对方在小林妊娠期间提出要求小林做B超检查孩子是男是女,小林开始拒绝了这种要求。因在订代孕合同时并没有指定性别,在这种情况下,这对香港夫妇在支付很少一笔钱后突然消失,不再与小林发生任何关系。
这时,小林已怀孕近6个月,最后引产时,小林和小林家人失声痛哭并称将香港夫妇告上法庭,但最终没有告成,小林只得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深圳回到湖北农村老家。
亲妈、“代妈”都尴尬
赵丽丽在分析因代孕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时指出,对于代孕者而言,代孕妈妈在成功生下孩子后,代孕中介以及代孕对象都会要求代孕妈妈带孩子一个月,而在这个过程中会引发系列社会问题,代孕妈妈因天生母性不愿意与孩子分开、雇主因不满意不接受孩子等。
赵丽丽表示,代孕可能引发几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 “子宫出租”实际上涉及人体器官的买卖,而国家对于人体器官的买卖是禁止的;二是代孕女与雇主之间的报酬纠纷,因为订立的合同并不完全具有法律效力,遇到纠纷时往往会处于不利位置;三是代孕出来的孩子以后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这批孩子有了一定认识能力后,可能会提出对亲生母亲和养母的要求,因为他的出生有两位母亲的功劳,如果一旦提出对养母的要求,那么亲生母亲可能会面临多方尴尬,代孕孩子甚至有可能对亲生母亲提出系列质疑而引发社会伦理问题。目前,这批孩子还小不会有这些问题,等过了十多年,这个问题可能会发展成社会现象。
该委员会主任、律师潘敦刚也表示,无论代孕过程出现什么样的法律纠纷,但只要这批孩子出生,这些孩子与其他孩子一样都受到法律保护,他们日后提出的诉求也一样要得到法律层面的回应,所以与曾经提供他生长环境的养母见面的要求一样会得到法律支持,这一点不是谁想回避就可能回避得了的,因为生与养本身存在天然相依关系。
法律缺失导致“黑箱操作”?
其实像丽娟这样的不幸个案,只是代孕妈妈行业的一个缩影;她们有的人通过代孕成功赚到第一桶金,成功创业;有的人把家里的债还了,房子建了;有的人赌博输掉了或挥霍掉了;有的人却在这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背负起一辈子的“包袱”。
樊某华坦言,在代孕行业里,客户只负责付钱,事办成了,抱小孩走人。但是在这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意外,并不是每个代孕妈妈都会像丽娟那样拿到15万元的赔偿,“其实,这也算是代孕妈妈为赚钱而冒的风险吧。”
对此,深圳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赵丽丽称,法律目前在规范代孕方面的确没有明确规定,但卫生部有规范医院禁止代孕的部门条文,但这些并不代表代孕者可以有违公序良俗,如果有违善良在法律上都是可能寻找依据的。
有关“代孕”:
欧美发达国家普遍立法承认代孕,在很多欧美发达国家已立法承认代孕合法,周边印度、日本等也基本认可代孕。
网上报道,美国解禁代孕,军人妻子靠代孕赚钱。
更多报道,香港众多明星为保身材,纷纷寻求代孕。
网上更惊爆“印度古吉拉特邦小鎮代孕外包享誉全球。”
《广州日报》2009年12月25日报道
链接网址: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12/25/content_809119.htm
55万元找人代孕值不值
时间: 2009-12-2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启达、廖嘉明
深圳高薪女懒得生孩子“外包”生育权
自称一年生二年养太误事
自去年以来,“代孕”这个极具争议性的话题逐渐从地下浮出水面,而这种现象的出现由于挑战了各种社会规则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连日以来,记者辗转找到一名“XX代孕网”的老板樊某华,樊某华在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城市大量推行“代孕”活动,并以此牟利。
记者从樊某华提供的生意账目清单内发现,“代孕”似乎更受深圳“三高女”(职位高、年薪高、年龄高)青睐。近两个月内,至少已有30名以上的深圳“三高女”通过代孕网站“借腹生子”,而她们“借腹生子”的理由是不太愿意放弃百万元的年薪,不想在生孩子的事情上耽误1~2年的时间。
调查:找“代孕”要付55万元
一个月有12宗“业务”
记者通过网络调查,近年来,“代孕妈妈”、“借腹生子”的现象已被不少人所接受。不少夫妇为了生下一儿半女一掷千金寻找“代孕妈妈”。
这家“××代孕网”的负责人樊某华告诉记者,他从1999年开始接单“代孕”生意,去年以前的客户群一直以“不孕不育”的夫妇为主,要么丈夫不能生育、要么女方不能生育。
但是,今年以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深圳高薪女性主动找上门,她们不是不能生育,而是权衡之下,觉得花点钱“借腹生子”更划算。
樊某华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位深圳4S汽车专卖店的女老板,她找到樊某华,表示自己生育能力一切正常,但她不想放下手中的生意,也有一大帮人跟着她吃饭,把所有事情交给别人打理她又不放心,所以希望花点钱请人代孕。
目前,这个网站已经接受了20多名深圳高薪女性的“订单”,仅是今年10月份就有12单“业务”,这种有正常生育能力的人频繁选择“代孕”的情况是他此前没有想到的。
据樊某华的账目清单计算,这项“业务”包括胚胎培植、代孕费用、怀孕期间生活费用、生产费用等,整个代孕过程客户要花费55万元的天价。
客户年薪均过百万元
据樊某华提供的材料显示,这12个客户都有共同特点:职位高、年薪高、年龄高。她们与俗称的“三高女”还有些不同,虽然她们同样年龄介乎于30~40岁之间,年薪在100万元以上,多为企业高管、或拥有自己的生意;但是她们却有稳定的家庭,在家庭中扮演“话事人”的角色。
在这类“三高”女性中,有超过50%以上为IT软件类企业高管,其他则或为女企业家、或为出色的专业人士,如4S汽车专卖店的老板、金融保险行业的精英。
这类“三高”女性年薪都在百万元以上,能轻松负担起雇佣代孕妈妈所需的55万元巨款。与“传统”的“不孕不育”客户群不同的是,这些高职妈妈并没有“不孕不育”的身体问题,她们“能生”,只是没有时间去“怀胎十月”罢了。“如果真的花上两年时间生养孩子,两年过去了,生意可能早就没有了。”一名客户曾这样向樊某华坦言。
深圳光明新区某五金公司35岁的女老板谭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有心选择“代孕”。她说,当事业黄金期与生育期“撞车”后,“三高女”很难放下辛苦打拼十多年的事业。谭女士认为,聘请“代孕妈妈”多数是为了保住向上冲的势头所作的无奈选择,保持身材这类想法可能还是比较次要的。
“借主”:“代孕”是无奈的选择
怕老公外遇找“代孕”
吕女士今年36岁,是某通信产品工厂老板娘。她经济宽裕,拥有一辆宝马车代步,还有一辆法拉利车接待客人。
“因为是家族生意,我和老公之间肯定要有个小孩,没有小孩,我老公就会有外遇。”吕女士说,找“代孕妈妈”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什么不自己生呢?吕女士坦言,自己怀孕会有十个月的“空窗期”,没有办法“密切关注”老公,“万一他在我怀孕的时候有外遇怎么办?”
工作太忙没时间生
“借主”陈女士今年34岁,是一家高科技电子产品老板,她的公司今年销售额达4亿~5亿元人民币。
本身是企业家的陈女士,家庭稳定,老公是名公职人员。早年因为要打拼事业,整天累死累活的,以为生孩子可以再等等,等着等着就已经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
现在,公司的业绩是上去了,但是陈女士却认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我现在都忙得抽不出身来,公司的主要决定还需要我去负责,更不可能说为了生小孩而长时间离开公司了。”
事业冲刺不敢生育